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临江市从今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街)、各部门积极响应,认真开展食品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2008年5月20日,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在长春市举行了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及授牌仪式,临江市被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市长赵从军到会,并做经验介绍。 会上,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有关领导向我市发放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牌匾,并颁发了10万元创建工作扶持经费,赵从军副市长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主任、副省长房俐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