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吉林网5月14日电 昨日下午,吉林消防部门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两侧的消防器材经销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还有个别经销企业经销没有贴“消防产品电子身份证标识”的消防产品。 在长春某消防装备有限公司,记者看到执法人员用一支电子录入笔扫描灭火器上的消防产品电子身份证标识——一个载有消防产品相应信息的电子纸贴,随后将笔插入特殊的装置中,进入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几秒钟后电脑显示器上就显示出该规格灭火器的生产厂家与批次,并显示出该规格灭火器是合格产品。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长春消防支队技术科王海鸥科长说,消防产品身份证系统的推行对消防产品的检查可以精确到个体,提高了监管效率。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又一消防器材经贸公司,发现公司此刻大门紧闭。遗留在门口的崭新灭火器上没有贴“消防产品电子身份证标识”。对于经营未贴身份证标识的消防产品,消防部门依据相关法规,有权没收产品并处以罚款。(来源:东亚经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