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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提醒孕期尽量不用药

2008-6-10 21: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76| 评论: 0

: 医生, 孕期

郑大一附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韩丽萍说,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容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2~12周属致畸高度敏感期。怀孕期间的用药安全,除了考虑药物安全性分级之外,也要注意服用药物的时间段,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如必须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诊断(包括B超),以查胎儿是否畸形。

韩丽萍总结了孕期应禁用和慎用的常用药物,有以下几类:

抗生素类:如四环素类药,可使胎儿发生骨骼发育障碍、牙齿变黄等;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可使胎儿发生先天性耳聋、泌尿系统畸形和肾脏损害;氯霉素抑制骨髓功能,损害造血系统;红霉素能引起先天性白内障等;诺氟沙星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毒性作用。

磺胺类药:对胎儿的影响以长效磺胺为甚。

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长时间或大剂量使用后,阿司匹林可抑制胎儿生长或导致胚胎死亡。

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注意,构筑安全用药的“防火墙”。

1.安全用药的首要环节是病情诊断清楚,做到对症用药。

2.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相信医生,不能自以为是,自我诊断。

3.患者服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对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副作用等进行全面了解。

4.特殊人群用药需要特别注意,如老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女性、高血压、高血糖、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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