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审计局为认真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向社会公布了公开施政和承诺制度。 一是依据《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实施审计监督;二是审计期间向被审计单位认真讲明确认的违纪事实和对违纪问题处理的法律、法规依据,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正确解答提出的问题;三是对审计事项中形成的材料实行组长负责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实行集体审定,保证审计意见和决定客观公正;四是审计中坚持“一审二帮三服务”,对查出的违纪问题,按法规客观公正处理,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改进工作提高效益;五是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审批事项,三天内办理完毕,做到不拖不卡,不收取费用;六是审计人员不准利用职权刁难被审计单位,不准借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馈赠的礼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吃请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七是实行审计人员廉政反馈卡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到举报电话5日内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做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