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10-12-10 18:1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87| 评论: 0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初步建立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根本,以省、市各类实施办法、优惠政策为依据,以市、乡(镇)、村扶助残疾人制度为延伸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全市广泛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设立了1个省级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96人次,人大、政协定期组织对《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或视察,残疾人工作逐步走入法制化发展的轨道,残疾人法制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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