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10-12-10 18:1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88| 评论: 0
“十一五”期间,全市残疾人就业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较完善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了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的法律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了地税代征和财政代扣,有利地推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五年来,全市通过分散按比例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再就业等多种渠道,新增残疾人就业426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