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在抗洪抢险时期紧急从辉南调拨救灾大米50吨的基础上,按照“救灾粮每人每天1市斤(大米或面粉),每人每月1市斤食用油。供应数量暂按15天核定”的要求,又积极向省粮食局争取调拨灾民过渡安置粮。此项工作上报、审核已经完成,粮食到位后能极大缓解灾民重建家园过程中口粮问题。安排粮食监察执法、粮油质检人员深入市场,检查灾后重建期间粮油市场秩序,保证百姓吃上放心粮油,防止违规经营现象发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江粮库水毁库房重建方案,保障农民按“最低保护价”政策出售秋粮,降低农民因粮食减产所受的损失。积极为本系统受灾职工捐款捐物,体现粮改后粮食局党组织仍然亲切关怀每位职工;协调建设物资(水泥),协助“三项工程”包保村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损设施的正常使用。指导村民做好灾后粮食生产以及秋粮收获的储存,帮助贫困灾民解决好衣物短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