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工作,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临江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对违纪案件线索管理工作中的登记、排查、督办、分析、回避、责任追究等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案件检查室承担违纪案件线索管理的职能,对涉及市管干部案件线索、基层单位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线索、领导批办或交办的案件线索、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软环境治理、审计、纠风专项治理及其他工作中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市纪委案件检查室,并填写《党纪、政纪案件线索移送表》。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发现的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报送市纪委案件检查室,并填写《党纪、政纪案件线索报告表》。违纪案件线索实行集体排查,市纪委案件检查室对违纪案件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季度对受理及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报有关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