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这一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在资金极其紧张的状况下向卫生部门拨款10万元,作为救灾应急款。 市卫生局在救灾防病工作中,实行了各灾区医疗机构日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传染病“早发现、早治疗、早预防、早控制”。并以发热、腹泻病人为重点,落实措施,加强了以霍乱、甲肝、痢疾、乙脑等重点传染病为主的主动监测,及时掌握了全市疫情动态。截止目前,我市无介水传染病、中毒污染事件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爆发流行。 同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开展了受灾地区环境的消毒、杀虫等卫生处理。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杀虫处理,防止疾病传播流行。并加强了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卫生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安置点、供水点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了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 到目前为止,我市已连续10天无聚集性疫情发生,取得了汛期医疗防疫工作的阶段性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