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7.31特大洪灾致临江多处房屋垮塌,受灾人口近7万人。抗洪抢险与救灾安置工作在紧锣密鼓地同步进行中。根据省纪委特急明电要求,为使救灾款物切实落实到位,防止发生侵占、私分、截留、挪用等问题,临江市纪委监察局责成纠风室采取以下六项措施,对救灾款物发放进行全程督查: 一、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原则,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有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救灾款物行为发生; 二、救灾款物的使用和下拨是否坚持了集体民主决策制度,是否坚持了严格的财务审批审核制度,有无手续不完善,未经审批直接支出问题; 三、救灾款物的发放是否实行了公示制度,即救灾款物发放前是否就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及发放后就实发人员及发放金额数量进行二次公示,有无未按规定进行暗箱操作问题存在; 四、救灾物资采购是否纳入政府采购,有无脱离政府采购监管,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行为发生,有无降低救灾物资验收标准而从中渔利行为发生; 五、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是否符合民政部通知要求,是否使用了财政核发的专用票据,是否将接收资金纳入了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情况,有无接收不出据、收入不入账的行为发生,有无将救灾物资私自调包、以次充好、疏于管理问题存在; 六、各乡、镇、街是否按规定在预算中匹配救灾资金,民政、财政部门是否存在滞拨救灾资金和物资行为,有无将救灾款物补足经费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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