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线索是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机密。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是防止线索流失的重要途径,也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案件监督的重要抓手。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从各种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如不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失泄密或线索流失,影响案件查办工作全局。临江市纪委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将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以及上级机关交办、领导批办的线索,列入重要案件线索管理范围,作为密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不得私自扣压、搁置,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对重要案件线索的利用,经相关人员集体排查后,再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的初步核实,在未经集体作出决定前,相关部门不能随意作出处理意见,不能擅自处置,以充分提高案件线索利用率,防止案件线索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