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工作,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 为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临江市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宏观管理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坚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临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推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坚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临江市委组织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各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书等情况,分别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职位变动、部门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并把审计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考察档案。 坚持前移审计监督关口。逐年加大对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工作力度,扩大审计数量,有计划、分批次地对任职满3年以上的党政主要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警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防止部门财会人员“不听法规听法人”问题的发生。 坚持扩大综合运用审计结果的整体效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束后,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送到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市委组织部还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形成了协调联动、信息资源共享、监督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