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法院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抓源头、抓基础、抓根本,最大限度减少新生矛盾、调处现时矛盾、消解已有矛盾,全院工作呈现调解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上诉率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低的良好局面,并连续五年实现涉诉信访赴省进京“零登记”。 一、抓源头,着力构建社会矛盾防范机制 一是强化观念提升,抓矛盾发生源头。着眼社会和谐,增强全院干警司法能动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2009年以来,审结案件1366件,服判息诉率达96.8%,上诉案件发改率为0.8%,有效防止和避免因裁判不当或工作失误而产生新矛盾。 二是强化早期预警,抓矛盾管理源头。建立完善矛盾预警处置机制,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2009年以来,共对5件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案处置,特别是妥善处理3起因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为12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150余万元,有效避免重大群访事件发生,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是强化民意收集,抓矛盾信息源头。深入开展“五进一请”活动,与农村、社区干部保持经常联络,与机关、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院观摩座谈,形成了法院与基层组织相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预防联动机制。2009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座谈6次,收集反馈意见20余条,排查基层纠纷42余起。 二、抓基础,大力构建社会矛盾调处机制 一是构建“三全”调解格局。围绕“以精心调解促案结事了,以案结事了促社会安宁”的矛盾化解目标,落实全程调解,将调解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中;落实全面调解,在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争端;落实全员调解,实行合议庭成员、庭领导、院领导梯次调解制度。2009年以来,全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4.8%,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70%,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达83.2%。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协解解决机制。该院在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同时,十分注重行政协调工作。在行政诉讼中,为了有效地化解行政纷争,将协调机制引入行政审判,既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威。自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在所执结的非诉行政诉讼案件中,有52件以调解方式解决,调解率85%。 三是全面深化巡回审判。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优化巡回审判制度,通过法官联系卡、法官定期走访、假日法庭、农忙法庭等形式,上门办案、就地审理,实现纠纷的就近、就地解决。2009年以来,共进村入户审理案件59起,占法庭结案总数的20.7%,85%以上调解结案,无一引发涉诉信访。 三、抓根本,全力构建社会矛盾消解机制 一是加大执行案件兑现力度。在坚持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取得群众理解的同时,将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作为工作目标。倡导调解即时兑现理念,在调解协议中尝试引入违约责任,保障案件自动履行。加大执行规避、暴力抗法惩治力度,加强案件自动履行考核,对久拖不执的案件,采取换庭、换人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果,消除社会矛盾。2009年以来,共清理执行积案135件,执结各类案件356件,同比增长12.4%,执行到位率达82.6%,无一执行涉诉信访案件。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争取市政府各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立案救助、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信访救助制度。对法律程序内无法解决,当事人诉求明确、确有困难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2009年以来,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6.3万元,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 三是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加强信访工作机制建设,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实行信访工作通报制,依托大信访工作格局,使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95%以上。大力开展判后答疑,对判后当事人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实行回访疏导,彻底解决纠纷、解开心结。2009年以来,处理的来信来访和涉诉来访案件,同比分别下降了27.5%和25%,并实现了涉诉信访赴省进京“零登记”和信访老案“零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