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司法机关受人员素质,侦查手段,体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对有些案件法、检两家分歧意见较大,造成了被告人的不满,上诉、抗诉案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法、检两家的职能作用,临江市法院和临江市检察院形成共识,凡涉及到两家分歧意见较大,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治安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在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案件时,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列席法院对案件的研究,列席人员可以对两家争议的焦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将法院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到检察机关。这样即发挥了检察机关对执行法律的监督作用,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从2009年以来,临江市法院向检察机关已发出多次邀请,检察机关也及时派员参加,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已成为法、检两家共建的司法公正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