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常年坚持审判与协调相结合,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采取多元化的协调方式力促“官民和谐”,取得实效。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式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后,临江市法院以《意见》中的“注重行政审判协调,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为切入点,总结历年来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主动与市政府沟通联系,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临江市行政纠纷化解联动工作方案》。该方案以“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推动行政工作、司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为指导思想,确立了密切协作,良性互动;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创新方式、多元化解的工作原则,建立了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纠纷调解联动、行政纠纷息诉罢访、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行政纠纷化解纳入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并落实了监督考核措施。 该《方案》由市法院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到全市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该《方案》的实施,使我市化解行政纠纷协调联动工作走向制度化轨道,必将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方式解决利益诉求,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针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