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村级帐目科目设置、票据管理不规范,收入、支出不透明等问题,临江市成立了村财乡管代理中心,制定下发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凡是村里发生收入和支出,必须经过“三关”: 一过公示关即村里费用支出,村委会必须列出支出明细,经手人签字盖章注明用途,在公示板上公示三天; 二过监督关,即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如果存有异议,村委会和经手人必须向监委会说明情况,接受质询,否则不予盖章; 三过审核关。即由 “代理中心”对支出的合理性进行把关,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方可核销,大额支出需要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时,“代理中心”严格执行“八个不付款”的规定,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规范程序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票据不规范不付款。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临江市农村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因为资金使用而产生的违纪案件明显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