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信访举报人对纪检信访部门的信任感,高效、快捷解决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提高首访办结率,临江市实行信访举报人参查制度。即信访室对受理范围内的来访和署名举报,根据举报人的素质、反映问题的性质和对纪委的信任程度以及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关系等诸多因素来确定参与调查的必要性,并视其具体情况确定上访举报人参与调查组对部分问题的调查核实,让举报人能够亲身体验到调查过程、内容,从而增加举报人对纪委监察局的信任度,提高了纪委人员办案效率,消除举报人因怀疑调查结果而出现越级访和重复访的问题。 自实施举报人参查制度以来,有20余起案件由举报人参与调查,无一例越级访,收到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