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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推行“阳光检务”

2009-8-24 09: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63| 评论: 0

临江市检察院针对多数群众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不了解,致使一些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现状,积极推行“阳光检务”。他们率先实行民事行政监督告知制度,推出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风险告知书》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公开民行检察工作办案程序和抗诉条件,明确申诉的法律要求和申诉的后果,便于当事人了解申诉案件办理的过程及申诉的风险,了解其作为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使当事人理性、慎重对待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裁)决,引导他们正确诉讼,避免当事人盲目申诉、重复申诉和反复缠诉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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