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全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两高司法解释”为今后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声明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有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好“两高司法解释”,弄懂、弄通,领会其精神实质。在今后的执法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好“两高司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