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汽车行业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切实体现,是时代的进步,是与创建和谐文明统筹一体的。为此临江市交通局、临江运输管理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责成临江运管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展开宣传、大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舆论氛围,为创建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所与市总工会多次在一起认真学习《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总工会关于下发<吉林省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学习领悟到该通知精神的真谛及其深远意义,并联合制定了临江市交通局、临江市总工会《临江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临江市交通局局长为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为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 临江运输管理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根据市局总工会总体安排和布署,结合临交运联[2009]1号文件精神和创建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制定了临江运输管理所在出租汽车行业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成立了以运管所所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 运管所先后订做了5条标语,分别发放给临江市天源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三个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极大的激发了占有全市30%出租汽车拥有量的广大驾驶员、经营者投入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 运管所印制了3000余份《创建活动宣传单》,由稽查队在日常路检时发放给每一位出租汽车驾驶员,使广大驾驶员深知创建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要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所要达到的目的及其深远意义和及待解决的问题。 创建活动的开展,积极促进了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更上一层楼,为临江经济的发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