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临江市工商局收到一份吉林省工商局办公室征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与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的传真,收到传真后,我们从三个方面发现行文不规范:一是规范的行文字体一般都用仿宋体,而此文用的是宋体;二是主送部门没有长白山工商局,这是省局历次发文都不曾遗漏的;三是落款处不用写发文单位,直接在发文时间上加盖公章即可,而此份传真落款是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基于以上三点,我局初步认为此份传真可能是不法之徒冒用省局名义骗取订单的行为。对此,我局及时向省局办公室求证,经省局办公室确认后,认定为虚假征订,并行文发布警示,谨防上当。 由此看出,规范行文非常必要。我们之所以能够发现上述问题,是通过省市工商局多年来对基层行文进行规范和培训的结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文秘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文秘工作管理水平,全面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