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 “五个严禁”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廉洁自律,率先垂范。院党组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既要遵守廉洁自律的要求,还要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切实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自身的廉洁形象,弘扬正气,促进“五个严禁”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以监督检查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为重点,深入开展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的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举报,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督查的各类案件。凡涉及“五个严禁”方面的案件,做到每件必查,对经查实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从严处理。 三是规范行为,从严治警。要求每个法官和工作人员都应用“五个严禁”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做到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插手的案件不插手,严格约束自己的司法行为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对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纠正,把“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直接与目标考评机制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