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江市工商局不断强化食品市场监管,为百姓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推动临江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及示范乡镇试点创建工作,临江市工商局明确重点,抓好七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一)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任务,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二是严格实行《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8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小卖店、小摊点、小集市(包括城镇乡村举办的物资交流会)、小面铺、小食作坊、小饭馆、流动商贩、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农村经营者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三是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入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粮、油、肉、蔬菜、粉条、酱油、食醋、禽蛋及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整治,切实保障食品质量,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管理制度,保障食品质量。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二)严格创建标准,规范创建程序,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为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正常开展,使其真正起到示范、引导、带动作用,工商局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严格落实创建标准,确保创建水准。通过评选出一批诚信经营、出售商品合格率高、人民群众满意,示范性较强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督促其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文明服务,强化诚信经销,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农村商品经营者(门店)诚信规范经营。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广大经营者切实做到规范经营、文明经商,全面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进农家及“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各地工商所与辖区内行政村实行“村所挂钩”,工商所监管人员按照分区划片原则包干到村,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与联络工作,强化市场日常巡查,确保不留监管真空。二工商所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全面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扎实推进12315联络员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工作。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12315联络员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熟悉本地情况、信息渠道面广的优势,使基层工商所与12315联络员和义务监督员共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联防联守、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联络,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早整治、早预防,力争把问题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通过“村所挂钩”和日常巡查,了解和掌握农村食品经营户客观详实的经营情况,使“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更趋科学合理,更具示范性和代表性。四是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底前实行每个行政村各创建一家“食品安全示范店”。 (四)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使我们工商局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开展“食品安全进农家”及“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认真负责的抓好“两个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食品市场的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岗位责任制。尤其是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同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大力加强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将农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零售商场(店)列为监管的重点,强化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的审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二是加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进一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三是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检测工作,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并采取禁止销售、监督销毁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第二次进入市场。与此同时,要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县城市场、超市百分之百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食杂店百分之百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了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 (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临江市工商局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教育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及时发现无照经营和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临江工商局为了配合示范县的创建活动,率先在光华中学前即:南围子街建立了“临江市食品安全示范街”,规定了在此街道经营的所有业户必须按照临江市工商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示范街经营户标准进行经营。由临江市工商局向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请示后制作了醒目的牌匾,统一悬挂证照,卫生符合要求,商品摆放科学合理美观,城市守信等十一条标准。目的是以该街为样板,向周边和乡镇辐射。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临江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