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来临江市打工的农民任某等7人如愿地拿到了被某企业非法克扣的2万余元的各项保险金。他们笑了。 2006年,任某等人来我市某建筑企业打工,工程结束后,该企业以种种理由从他们的工资中克扣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计23955.15元。经任某等人多次索要,该企业拒不支付。万般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市劳动监察部门。市劳动监察大队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15日内如数返还所克扣的各项保险金。但该企业仍不理不睬。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临江市人民法院本着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立案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出了对申请人的申请准予执行的裁定,并向被执行人下发了限期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仍然没有按期履行义务。针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宣传法律知识,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依法冻结了该企业的帐户。该企业慑于法律的威严,自动履行了义务,将克扣的各项保险金如数返还给了任某等人。这些农民工终于笑了,办案法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